為切實加強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管理,保障公眾飲食安全與健康,現印發《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問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》,并就相關安全評價業務提出要求,具體通知如下:
一、總體要求
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律法規,堅持預防為主、風險管控原則,通過專項治理行動,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水平。安全評價業務作為關鍵環節,需確保客觀、公正、科學,識別潛在風險,提出改進建議。
二、治理范圍與目標
治理范圍涵蓋學校、醫院、企事業單位食堂等集中用餐單位。行動目標包括:消除食品安全隱患,降低食源性疾病發生率;完善管理制度,強化主體責任;提升從業人員素質,增強應急處置能力。安全評價業務應聚焦食品采購、儲存、加工、供應全過程,評估風險點,推動標準化建設。
三、主要任務與措施
(一)強化源頭管控。集中用餐單位需加強食品原料采購管理,建立可追溯體系。安全評價業務應重點審查供應商資質、檢驗報告等,確保原料安全。
(二)規范操作流程。嚴格執行食品加工操作規范,防止交叉污染。安全評價需對加工環境、設備設施、人員操作進行評估,提出整改意見。
(三)加強監督檢查。各級監管部門應加大巡查力度,利用安全評價結果指導整改。對高風險單位實施重點監控,確保問題及時消除。
(四)推廣智慧監管。鼓勵應用信息化手段,實現食品安全動態監控。安全評價業務可結合大數據分析,提供預測性評估報告。
四、安全評價業務實施要求
(一)評價主體資質。承擔安全評價的機構須具備相應資質,遵循國家相關標準,確保評價結果的權威性。
(二)評價內容與方法。評價應覆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、硬件設施、人員培訓等方面,采用現場檢查、抽樣檢測、資料審核等方法綜合評估。
(三)結果應用與反饋。評價結果作為專項治理行動的重要依據,集中用餐單位應根據評價報告落實整改,監管部門跟蹤督辦。
五、保障措施
(一)組織保障。成立專項治理領導小組,統籌協調行動實施,安全評價業務由專業團隊負責,確保高效推進。
(二)經費保障。合理安排專項資金,支持安全評價和整改工作,確保治理行動可持續。
(三)宣傳培訓。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,組織從業人員培訓,提升整體安全意識。安全評價機構應提供技術指導,助力單位提升管理水平。
請各單位高度重視,結合本通知要求,制定具體實施方案,確保專項治理行動取得實效。安全評價業務要嚴格把關,為食品安全保駕護航。如有疑問,請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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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2-10 13:43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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